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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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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青年社科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6日  |  查看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进一步调动青年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的优秀成果,甘肃省社会科学院拟举办院第十五届青年社科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就做好我校作为甘肃省社会科学院河西分院的评奖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河西分院的所有符合推荐条件的成果均予以推荐,不做限项。

二、评奖程序

第一阶段(20221226-20221230)本人填写《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第十五届青年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加注推荐意见后,连同成果实物及其社会反响证明材料(转载、获奖、采用等)原件各一份,于20221229日前报送科技处成果科,科技处30日前报送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202313-6)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评成果进行初评。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初评成果进行复评。召开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对参评成果从理论水平、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反响等方面进行终评。根据得票情况,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评奖结果及等次,向院务会报告评奖结果。

第三阶段(202319-13)评奖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参评对象

凡年龄在40岁以下(19821130日以后出生)的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及分院基地的青年科研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本届优秀成果评奖。

四、参评成果范围

202111日至20221130日期间的成果均可参评,每人限申报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成果1项。

()公开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

()经鉴定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软科学项目以及各类横向课题;

()决策咨询报告;

()已获高于本级别奖项的研究成果不在参评之列。

五、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设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0项,并给予奖励。

本次推荐工作时间很紧,务请各单位于1229日下班前,将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拟推荐对象的材料电子版(以“河西学院某某某+成果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科技处毛心润老师钉钉,同时将纸质版原件材料一同报送至行政楼404室。

联 系 人:毛心润

联系电话:828434418189605249

附件:

1.关于印发《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关于开展第十五届青年社科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2.《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第十五届青年社科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科技处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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