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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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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6日  |  查看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规划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为提高我省教育科学研究水平,争取在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方面有较大突破,进一步提升我省教育科研影响力,现启动2022年度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一、主要范围

2022年度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面向我省各级各类在职在编教师,主要用于培育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同等级别的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类科研项目。项目周期为2年。

二、选题要求

培育项目应着眼国内外教育发展研究现状,结合我省教育科研的实际情况进行选题。选题可参照近3年全国教学规划课题等省部级课题的申报指南,突出选题的学术价值与社会价值,确保选题能有较高的命中率。

三、申报条件

培育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两类。

(一)一般项目:申请人原则上须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近5年内完成以下成果之一。

1.主持过省级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省哲社教育类项目、省科技厅教育类项目等同等级别课题或项目,并已结项。

2.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2篇。

3.以主编身份至少出版专著 1部。

在研的国家级课题尚未结题者,其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培育项目。

(二)青年项目:申请人应为35周岁或以下 ( 198712 31日以后出生), 申请人原则上须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5年内完成以下成果之一。

1.主持过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同级别及以上教育类项目,并已结项。

2.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期刊上至少发表学术论文3篇。

在研的国家级课题尚未结题者,其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培育项目。

四、申请与立项

申请人须认真填写《2022年度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所属市(州)/高校科研部门/厅直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资格和申报质量,并签署推荐意见。高校申报限额为5项。

五、经费保障

(一)设立专项经费,根据每个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价值、创新性、可行性等综合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项目培育经费资助额度,原则上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高于1万元。

(二)培育项目资助经费一次性拨付。项目申请人要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做到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省教育规划办对项目进行中期和后期检查,检查不合格者,撤销该培育项目,并追回资助经费。

六、结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培育周期内,成果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完成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申报工作至少1项,并经过省部级或国家有关管理机构的形式审查,同时满足与培育项目相关的如下成果之一,可予以结项。

1.培育项目获地厅级立项,同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家公开刊物发表与培育项目研究主题相关的学术论文l篇。

2.撰写的培育项目政策性研究建议报告被省部级采纳并有相关采纳证明。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与培育项目研究主题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4.成果发表必须标注成果为:“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培育项目”并注明立项号。

七、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 2022113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404办公室,同时钉钉发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王睿 联系电话:8282467


附件:

1.2022年度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2年度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培育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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