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充分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部委级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切实提升项目申报质量,现将项目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参考近几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提前凝练项目,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2)申报人可根据国家政策、重大前沿问题等,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参考近几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和相关要求进行选题、填报申请书和《论证活页》。
(3)根据往年申报通知要求,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要以研究回答新发展阶段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更好引领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2)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深入阐发中国奇迹背后的道理学理哲理,着力推进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求,围绕推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聚焦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体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决策参考价值。
(3)根据往年申报通知要求,连续两年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资格;可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具体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结合学科、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参考项目申报限项规定,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全力做好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特别是项目申报辅导和专家论证工作,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凡符合申报条件、已承担过省级纵向课题和学校校长基金项目、青年项目和博士启动金项目资助的人员等都应进行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要提前谋划,凝练选题,组建团队,充分论证,要依据项目指南扎实做好项目论证工作。
(3)根据往年申报通知要求,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相关要求可参考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相关信息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和学校科学研究院网页下载。
(5)项目具体申报以正式通知为准。
五、项目申报及立项资助数额及方式
根据《河西学院科学研究项目资助管理办法》(院办发〔2015〕5号)文件,对项目申报及立项予以下资助。
1.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项目,经校学术委员会论证、评审,同意推荐申报的,分两个阶段给予资助:
(1)第一阶段资助:经校学术委员会论证、评审,同意推荐申报的项目,资助金额3000元(其中专家评审指导费1000元);
(2)第二阶段资助:申报获准立项的,再给予项目申报团队5000元奖励。
2.申报教育部、工信部、发改委等部级科研项目,经校学术委员会论证、评审,同意推荐申报的,给予资助:
(1)第一阶段资助:经校学术委员会论证、评审,同意推荐申报的项目,资助金额2000元(其中专家评审指导费600元);
(2)第二阶段资助:申报获准立项的,再给予项目申报团队2000元奖励。
六、项目辅导及校内评审
1.科技处和二级学院邀请相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面上辅导和针对性、专业性辅导,申报人根据专家辅导建议修改完善后,方可进入学校组织的评审推荐环节。
2.科技处邀请有主持国家项目经验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当面辅导论证、答辩评审,经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的项目,方可予以推荐申报和经费资助。
3.其他部委级项目根据通知要求时间可同期,或另行组织辅导、论证、推荐和资助。
七、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纸质申报表一式五份,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行政404办公室,同时钉钉发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王睿 联系电话:8282467
科技处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