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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使用违规案例(第十二期)
发布时间:2026-03-12 | 查看次数:[]

案例一、间接经费使用不当

某单位课题组在科研间接经费中违规列支过节慰问费、物业电话费等5.27万元,所涉违规使用资金被要求原渠道退回。

案例警示

不得违规使用科研间接经费。科研间接经费应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间接经费并非“自留地”,严禁随意列支与科研管理和项目实施无直接关联的费用。

案例、以单位下属机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

某单位课题组先后购买测序服务11万元、8万元,均以课题组所在部门名义与对方公司签订合同,课题组被要求完善合同签订手续。

案例警示

不得以单位下属机构名义对外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主体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以单位下属机构名义签订合同不仅违反合同签订主体的相关规定,还可能导致合同效力瑕疵、资金管理失控、法律责任归属不清等风险,进而引发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案例三、违规套取横向科研经费

某单位课题负责人利用虚开发票方式套取其名下横向科研项目经费4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该课题负责人被给予记过处分。

【案例警示】 不得违规套取横向科研经费。纳入学校管理的横向经费均属公款,课题负责人管理使用横向经费,行使公权力,属于公职人员,接受国家监察机关监督,违规使用横向经费属于违法行为。

案例四、执行期间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

某单位课题在项目执行期间资金执行率低,结题时执行率为38.5%,执行率在50%以下。此情况在科研经费检查中被列为问题。

案例警示

不得对项目资金执行进度疏于管理,杜绝因资金闲置导致项目进度滞后。科研项目负责人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科学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合理安排科研进度与经费支出节奏,确保项目资金使用高效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