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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使用违规案例(第十一期)
发布时间:2026-02-20 | 查看次数:[]

案例拆分报销规避招投标监管要求

2019年9月-2020年11月,某高校老师在本人负责的科研项目中,针对同一类检测事项与同一家企业分别签订 19 份委托测试合同,共计约60万元,单份金额1万元—5万元不等,存在拆分合同拆分报销的行为,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处理结果: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案例警示

不得故意拆分报销,规避招投标、签订合同以及经费审批。

案例、协助、参与他人套取科研经费

某单位实验室科研助理在课题负责人授意下,通过虚报学生助研津贴的方式,协助课题负责人套取科研经费8万余元用于实验室不能报销的开支。同时该科研助理还长期负责套取经费的支取、记账工作。该科研助理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课题负责人另案处理。

【案例警示】不得协助、参与他人套取科研经费,切勿因顾及情面或怀有侥幸心理而盲目附和,即使是在他人授意下参与,也须承担相应的纪律责任,甚至面临法律后果。

案例、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

1.某单位科研项目直接经费中超范围列支通用办公设备(笔记本电脑等)、办公用品(硒鼓、复印纸、U盘、电吹风、路由器等)。

2.某单位科研项目直接经费中超范围列支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境外研修费用。

3.某单位科研项目直接经费中超范围列支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打印费、网络费、非项目研究周期内申请的专利年费。

4.某单位科研项目直接经费中超范围列支非本课题项目资助的论文版面费。 上述超范围列支资金被要求原渠道退回。

案例警示

不得超范围列支项目资金。项目资金的列支范围应严格遵循相关管理办法及项目预算,任何与科研活动无直接关联的费用均不得在项目经费中列支。

案例、结余资金使用不规范

某单位课题组从项目结余经费中违规列支润色费、与科研无关的办公家具购置费5.4万元,所涉违规使用资金被要求原渠道退回。

案例警示

不得违规使用科研结余资金。科研结余资金应用于本项目组的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严禁挪用于与科研活动无关的购置、消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