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 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 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本届评奖受理成果范围、奖项设置、申报资格与要求等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和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见附件1)。
二、申报限额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共35个申报名额,请各学院、研究院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切实做好申报的动员、组织工作。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第一署名人为同一人的多项成果,不得分别由不同申报者同时申报本届成果奖。
在遵循政治标准、学术标准、学风标准和实际贡献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情况的成果,学校优先推荐:
1.已获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和其他省部级奖励的成果;
2.国内外知名出版机构出版的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著作和普及读物,以及多卷本大部头出版物;
3.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有影响力的国内外期刊上发表的高质量论文以及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全文转载的论文;
4.产生重要经济社会效益、被省部级以上机构采纳的研究报告和咨询服务报告,或有重要社会影响力的蓝皮书、年鉴、工具书等;
5.其他具有重大影响力、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和理论价值的原创性成果。
学校将成立专家组,根据相关评审标准择优推荐。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2年新版《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
2.各单位召开学术委员会和党委会,对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主要审查:(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3.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连同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和党委会的推荐报告,以及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附件3)一并报送科技处。
四、申报材料
1.根据申报系统要求,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要求如下:
(1)《申报评审表》电子版为.doc格式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须使用Windows版的微软Word在“页面视图”(或“打印布局”)下进行编辑,不支持苹果Mac版Word和WPS。
如果申报表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报表中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报表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2)申报成果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均为.pdf格式
为便于评审,各申报人应提供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附件允许有多个,但每个附件文件最大不得超过50Mb,且文件格式必须是PDF,遇到诸如著作类的成果附件大于50Mb时,须将其拆分为多个PDF文件并按顺序命名文件(著作名称-01)。
2.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要求如下:
(1)《申报评审表》
各类申报成果的《申报评审表》均为 7 份(至少 1 份原件),统一用 A4 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 2 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由社会科学处按照《申报评审表》统一填写)。
论文类成果一式 7 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3.根据评奖相关规定,学校推荐评审的各类成果材料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经过学校评审没有被推荐的各类成果材料将返回各单位。
五、申报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申报时间要求,考虑到遴选、公示、网上集中申报等时间因素,我校申报时间安排如下:
1.2022年12月29日-30日,受理申报人集中报送申报材料,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校内遴选工作
3.2023年1月12日—1月30日,校内遴选结果公示
4.2023年2月1日—2月28日,拟推荐成果完善成果材料,学校集中审核材料并完成网络填报
5.2023年3月6日前,学校完成纸质材料报送
六、申报材料报送地址、联系人
所有申报材料报送地址:行政楼404
联系人及电话:毛心润 8284344,18189605249
电子版材料请各统一压缩打包发至毛心润钉钉。如有疑问,可参见《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见附件4)。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3.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
4.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科技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