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填报

《申请学士学位基本情况表》的通知

 

各本科教学系:

为了做好200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200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应填报《200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基本情况表》,现将注意事宜及要求列于后面:

1、《基本情况表》各项填报内容关系到学位申请及授予后续工作的各项环节:确定当年授予学位建议标准、学位证书的制作、学位授予情况的备案等,毕业生应据实填写《基本情况表》各项内容,若有意瞒骗,将给予相应处分。

2、《基本情况表》“四级英语最高分数”栏,应填报本科学习四年中参加四级英语取得的最高分数,专升本毕业生可将专科学习期间参加的四级英语纳入统计范围;“四级英语最高分数考试时间”栏,应填报取得四级英语最高分数与之相应的考试时间。(专升本毕业生应在备注栏中备注“专升本”)

3、《基本情况表》“处分情况”栏,统计时限范围要求同上款。

4、毕业生初步填写完《基本情况表》,由系办公室组织班长或学习委员电脑录入,再由毕业生确认各项内容无误后,亲笔签名。录入完毕的《基本情况表》可在班级内部传阅,互相监督。

5、各教学系应对签名确认后的《基本情况表》初步审查。

6、《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并Excel电子文件于512日前报送到学位办(学术馆三楼)。

7、不实内容举报电话:82824673683722

 

                         学位办公室

                          2005425